《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爭議,相關法案委員會遲遲未能選出各方接受的主席,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日在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主持的網台節目《議會內外》上解釋,將《逃犯條例》直接交上大會不意味「夾硬來」、「粗暴」,因解散法委會後,恢復二讀時間由政府決定,屆時可留有兩至三星期時間讓各方商討;他又形容,法案委員會已進入死局,鏡頭下無人願意放鬆。
他解釋,既然法案委員會無法運作,內會應宣布解散,但除了由內會解散相關法案委員會外,實在想不到還有其他辦法。曾鈺成又強調,直接將法案交上大會並非粗暴,政府大可推遲恢復二讀,留有時間各方溝通:「法案委員會的功能,除非大家都願意與政府商討,那才有用」。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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