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早前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會議上,對公安機關的新時代職責和使命提出明確指示,要求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和更好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等。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昨日特別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傳達和學習「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的重要精神。不過,最特別之處,乃會議上特別提到香港近日關於《逃犯條例》修訂一事,更強調修訂移交逃犯條例可以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關係,也是落實基本法應有之義,更是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和鞏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應有作為。
會議特別提到,近期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建議,既有法理依據又有現實迫切需要。香港與20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3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有一例移交。
另一方面,基本法第9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可與中國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建立聯繫和相互提供司法協助:「據不完全統計,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包括『空姐藏屍』案疑犯、尖沙嘴珠寶鐘錶店劫案五名疑犯以及劉進圖被襲案兩名嫌疑犯等,有力支持香港打擊犯罪,助力香港成為當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
最後,會議更特別指出,修訂條例可以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堵塞現有法律漏洞,使涉及「人命關天」甚至「一屍兩命」的嚴重犯罪嫌犯及時得到懲治,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和「避罪港灣」。
是次會議,除中聯辦領導層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政委蔡永中和傅育寧、李建紅、高迎欣、黃小峰等主要駐港中資企業負責人亦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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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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