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自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來,香港及國際社會質疑不斷,日前更有數以萬計香港市民遊行反對修例。他稱若港方提出與台灣商討移交陳同佳的「條件」是指修訂《逃犯條例》,台灣政府已多次重申,修例「衍生諸多侵犯人權及人身安全疑慮的關切」,亦可能影響在港台灣人的權益。
然而事實上,台灣檢察單位對香港修訂的態度是樂見其成,台灣內並非一面倒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處理陳同佳案件的台灣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已經對陳發出通緝令,一但陳入境台灣,就可依法拘捕,通緝時效更直到2055年8月17日。另外,對於港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邱智宏指,基本上就尊重香港政府就立法權、司法權運作的結果。
原圖﹕士林地檢署網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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