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違法】吳文遠《蘋果》登廣告以為好威 原來隨時犯法都唔知
【可能違法】吳文遠《蘋果》登廣告以為好威 原來隨時犯法都唔知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蘋果日報》,今日聯手在頭版刊登以為可以諷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全版廣告。以為自己「好威威」,可以打擊政敵,但原來隨時適得其反?梁振英中午在個人社交網站指出,相關廣告可能違反了《公司條例》!


梁振英的文章題為〈吳文遠和蘋果日報有沒有違反公司條例?〉,他指吳文遠今天在《蘋果日報》登的全版廣告,左上角標明「贊助刋登」的是「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梁振英引述法律界人士經查冊後提出的質疑,希望知道「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有沒有在香港或海外登記註冊?有沒有權用「有限公司」的聲稱?如果沒有,就是觸犯了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896節:「再者,《蘋果日報》在接受這份廣告的時候,廣告商是否真的是『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當中有沒有瞞騙或串謀行為?」


他在文章末段請吳文遠和《蘋果日報》澄清。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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