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質疑政府新修訂的《逃犯條例》草案是降低移交門檻,即提出要求香港移交的國家或地區,其執法部門不再需要就申請移交的文件與當地司法部門或人員,達成雙重認證,形客是減少對港人的權利保障。
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反駁有關說法,引用聯合國有關移交疑犯協議,當中提及所有國家都有責任完善移交疑犯條例,而提出申請亦不需要認證文件;他又提到,英國制度完善,跟九十多個國家簽署移交疑犯協議,當中不少國家的法治水平比內地更差:「你覺得我哋嘅制度好完善咩?係毫無缺憾咩?作為一個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我非常希望可以用一個中肯、全面嘅角度提供專業意見,唔係為咗某種政治立場而去發表聲明!」
他又稱,自己所聽到的反對意見,都凸顯反對者極有可能沒看清楚我們的法律條文的保障在哪裡,亦沒有去明白背後的歷史背景、國際趨勢和舉世核心價值:「我認為絕大部份反對的人都有政治立場,若以政治立場去看內地法制或特區法律制度,即使諮詢十年,結果都可能一樣。」
圖片來源:香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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