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鴿自辯】法官質疑有甚麼權「搶手機」 許智峯指:盡議員責任阻止違法 發表於 2019-04-03 10:47 分享 讚好 14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大樓搶女高級行政主任(EO)手機,案件昨日繼續由許智峯本人自辯。他表示,女EO以手機記錄議員行蹤,侵犯其私隱,而且更嚴重地違法。然而,主審的遭裁判官反問:「為何搶手機?權從何來?」他本人隨即回應稱,是以議員身分「盡責阻止違法行為」云云。圖片來源:香港電台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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