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行政院昨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明兩岸單位協商簽署「政治」協議,須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劃」和「憲政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行政院指出,過程要有民主監督,經國會雙重審議,舉行聽證會及公投等等。
然而,除了「政治」協議外,陸委會亦明言,即使只是文化或經貿方面協議,但若牽涉「一中」原則等政治內容,未來同樣會受到規範。民進黨「台獨」政府從法律上入手,限制兩岸非政治類的交流,明顯就是想阻斷兩岸交流的平台及門路,切斷台灣與大陸的關係和聯繫,手段可說非常卑鄙。
圖片來源:蔡英文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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