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凌晨發生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美國隊長」容偉業等4人被指參與暴動。5女4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至第5天,陪審團以比大比數裁定4名被告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於砵蘭街的暴動罪不成立,而容偉業面對的另外3項暴動罪中,其中2項罪成,1項煽惑非法集結罪不成立,1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立,1則非法集結罪則仍未能達成有效裁決。
被裁定砵蘭街暴動罪名不成立的梁天琦,審訊完結後仍需回到獄中繼續服完早前被定罪的餘下刑期,而李諾文及林傲軒則無罪釋放,容偉業則即時還押至4月4日判刑。
原圖:大公網圖片
【旺暴審訊】陪審團退庭商議5日4夜 梁天琦於砵蘭街參與暴動罪不成立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