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暴動罪不成立】梁天琦罪名暴動罪不成立 發表於 2019-03-22 13:55 分享 讚好 3 //梁天琦罪名暴動罪不成立。//梁天琦被裁定一項暴動罪不成立;另外,一被告容偉業則被裁定兩項暴動罪成、一項襲警罪成,一條非法集結罪則無法達成裁決。2016年2月8日凌晨發生旺角暴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被控暴動等罪。5女4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至第五日後,首被告梁天琦(27歲)、次被告李諾文(22歲)、第三被告林傲軒(23歲),陪審團大比數裁定無罪。只有第四被告容偉業(34歲),暴動罪成、一項襲警罪成。原圖﹕圈傳媒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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