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旺暴案續審 法官:暴動罪元素是社會安寧實際被破壞 發表於 2019-03-13 12:27 分享 讚好 3 16年農曆年初二的旺角暴動,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動,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法官昨向陪審團指示,指嘉年華亦可能因人犯法而變成案發現場,故若能證明集會出現非法集結元素,集會原本就算是合法亦不重要。法官又指出,非法集結的元素為三個或以上人士集結,且有擾亂秩序或威嚇、侮辱或挑撥行為等共同目的,導致在場人士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或激發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至於暴動罪和非法集結不同之處,則是社會安寧實際被破壞。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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