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締】保安局引《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 曾三次延長申述期
【依法取締】保安局引《社團條例》取締民族黨 曾三次延長申述期

香港民族黨已被政府頒令列為非法組織,禁止運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中央要求就民族黨事宜交報告,林鄭月娥會見記者時,重申取締民族當的過程。


保安局去年7月17日,引用《社團條例》第8條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並給予21天時間作書面申述,申述期更獲保安局三度延期。


去年9月24日,政府今日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經謹慎、小心和全面的考慮,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需要,宣布將香港民族黨列作非法社團。


去年10月24日,香港民族黨就禁止運作提上訴,上周四,行政會議秘書處正式以書面通知民族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駁回上訴。


香港民族黨主張「以任何形式的有效抗爭達至香港獨立」,自2016 年 3 月 28 日創立後,曾到校園外派發「港獨」傳單,召集人陳浩天亦曾獲邀到外國記者會演講,公然發表其港獨主張。該黨2016年8月曾在添馬公園以「捍衛民主,香港獨立」為主題舉行集會,陳浩天在集會上稱是香港史上首次大型港獨集會。


原圖:香港民族黨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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