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三周年】暴動罪成判七年 盧建民向警方防線擲物最少11次、犯人欄高呼「睇住香港」
【旺暴三周年】暴動罪成判七年 盧建民向警方防線擲物最少11次、犯人欄高呼「睇住香港」

三年前旺角暴動,香港市民難以忘記一眾暴徒破壞法紀,掟磚、縱火、打警察的一幕。

《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日前,回信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暴徒盧建民,藉「野豬」去鼓勵對方,又以「勇往直前,無畏無懼」去形容野豬。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帖文,質疑《蘋果》美化暴力、英雄化暴徒。究竟誰是盧建民?盧建民與梁天琦同列一案,涉及於2016年2月8日至2016年2月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發生的暴動,向警方防線擲物最少11次。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盧建民的行為是對警方累積的偏見及憤怒所致。


盧建民去年被判陪審團一致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七年的,是旺角暴亂以來,一眾罪成被告中判刑最重的一位。他曾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不後悔走出來抗爭,又謂是關乎言論自由和民生的問題,認為港人遲早會在失去自由下引發一場騷亂云云。由此可見,違法及暴力意識已深植心中,即使他生活淒慘,要靠人接濟,父親亦患癌,但仍未因此後悔,宣布他罪成當日,他更在犯人欄呼喊「睇住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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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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