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雖然經常標榜自己是前廉署調查員,但你的所作所為卻一再令廉署蒙羞。林卓廷這在整件UGL事件過程中,有不少證據涉嫌違反防止賄賂罪條例第30條,即披露正在調查的案件。且他藉著「天下為公」進行眾籌,達致一己打擊政敵的目的,也是同樣令人髮指。尤其是在廉署、英國NCA等一再表明已結案和證據不確立後,他仍然拒絕停止狙擊,可算「屈得就屈」。
去年年底,屬「前綫系」的民主黨區議員區鎮樺、李永成、丁仕元,聯同將軍澳民生關注組主席柯耀林、北區區議員劉其烽等五十九人,舉行記者會高調宣布退出民主黨,在記者會上他們更曾指斥林卓廷格卑劣,毫無政治道德可言,令林卓廷落得「眾叛親離」的下場。
稱林卓廷是非建制派中的「豬隊友」,相信沒有多少人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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