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再有三名男子被落案檢控,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三月十三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三人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期間不准離港。
三名被告分別為譚百熙(21歲)、陳舜堯(30歲)及王國斌(22歲)。報稱任職酒保的譚百熙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報稱任職游泳教練的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同日燒毀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橫額。
報稱為學生的王國斌則被控一項刑事損毀,指他於同日在山東街76號門外,聯同其他人損壞行人路。譚百熙及王國斌另被控一項刑事損毀,指他們同日在山東街損壞一塊屬於政府的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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