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保障】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要求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
【給予保障】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要求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近日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發信。信中要求局方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


信中提及,公營機構的員工今天已有建議立法保障他們,「無論是巴士、小巴或的士,甚至是港鐵列車車長,若有人在其駕駛期間作出滋擾行為,均有可能被檢控,因為這些滋擾行為,會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造成嚴重意外。因此『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在剛向政府發表的報告中亦建議定立法例,把香正在執行公共職務的車長作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訂為罪行。」


林志偉表示,絕對支持立法保護執行公共職務的車長,但守衛香港法律的公職人員們更需要「侮辱公職人員罪」的保障。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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