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結束距今已有四年,但主事者仍未全數負擔刑責。包括「佔中」三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在內的「佔中九男女」,,被控觸犯多宗公眾妨擾罪一案將會在今年四月九日裁決。
九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其中陳淑莊和邵家臻為立法會議員。九人被控六項普通法下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控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
根據現有條例,立法會議員一旦被判犯有刑事罪行,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經在席議員三分之二通過下可解除其職務,立法會主席隨即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換言之,如果陳淑莊及邵家臻一旦罪成,有可能議席不保。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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