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大年初一晚凌晨在旺角發生的暴力,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美國隊長」容偉業等五人被控參與暴動、參與非法集結、縱火等罪。其中一名26歲被告袁智駒今日在高院承認暴動和縱火共三罪,即時還柙,餘下梁天琦等四名被告則否認控罪。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各否認一項暴動罪、容偉業則否認全部七罪、包括四項暴動、一項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告袁智駒(26歲)則被控於砵蘭街及山東街參與暴動,及一項縱火罪,他承認全部控制。
案情指,前年大年初一晚凌晨,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及黃台仰,在旺角朗豪坊商場附近用揚聲器向示威者作出呼籲。袁智駒手持金屬棒和盾牌,向警方拋水樽及盆栽,又多次用金屬棒插向警方防線,其後又將疑似紙皮放在垃圾桶的火堆中。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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