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行政長官一方面代表特區的人民,另一方面亦代表中央政府履行管治職能。在這兩重身份下,要確保其愛國、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天經地義的。」
中央官員早前明言普選實現後的特首候選人須愛國,竟引來坊間部分人質疑,劉佩瓊在報章撰文時則提及,內地法律已有明文規定國家公務員各方面的要求,包括遵守憲法及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當中央提出香港的特首要『愛國愛港』等要求時,其具體內容應相類於公務員的條件及義務。」
劉佩瓊又認為,中央在有關問題上的疑慮不是無的放矢。「本來,國民對政府施政有意見不是問題,也是很普通的事,但在香港有些政治人物卻提升到要推翻政權、否定治國理念,甚至求助於外國政府,這些人如果在寬鬆、無合理篩選的選舉獲得中央政府委任為地方官員,無論在任何國家都不能通過!」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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