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謂】毛孟靜欲傳召特首 涉違《基本法》即刻「縮沙」
【不知所謂】毛孟靜欲傳召特首 涉違《基本法》即刻「縮沙」
曾助陳浩天宣「獨」的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日前不獲續發工作簽證,非建制派不斷炒作事件。在特首林鄭月娥及其他政府官員已經多次解釋事件的情況下,非建制派竟然揚言,要傳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解釋事件。
非建制派計劃在下周三(24日)舉行的立法會大會上,引用基本法第73(5)條「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第73(10)條「行使職權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兩項立法會職權,動議傳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入境事務處處長曾國衞到立法會,解釋馬凱簽證不獲續約。
對此,政務司司長上周五(12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出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具有獨特憲制地位和角色。從憲制角度看,行政立法關係須遵從行政主導原則,立法會議事規則亦列明,行政長官對是否出席立法會會議擁有酌情權。
在清晰的法律面前,毛孟靜即刻「縮沙」。她表示在非建制派的動議中,將刪除傳召林鄭月娥的字眼。不過她就指刪除相關字眼,是為了動議免受阻礙云云。
事實上,林鄭月娥已在多個場合多次向議員、傳媒和公眾回應馬凱事件,指出港府做法符合國際慣例。她強調捍衛新聞自由的同時,不容許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遭到破壞。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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