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立會審議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時,多人在立會外衝擊被捕,事後被判監禁及罰款。其中被判囚一星期的張漢賢,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原訟庭原定昨天早上(17日)開庭處理其上訴,但張漢賢竟然透過手機訊息通知警方,他今早無法到庭,因他仍在台灣抱恙並即將要接受心臟手術,加上打風關係,他無法趕及返回香港。
法官將案押後至10月10日處理張漢賢上訴,並下令張需於本周五(21日)或之前,向法庭提供有關他的健康狀況的醫療證明,及提供他的醫生、入住醫院的名稱地址等資料詳情。法官表明若張未能提供上述的資料,又或於10月10日仍缺席聆訊,法庭或考慮駁回他的上訴,甚至頒拘捕令將他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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