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締】 警方提交新證據 進一步建議取締民族黨 發表於 2018-08-30 11:30 分享 讚好 0 警方掌握足以取締民族黨的新證據,保安局昨晚發聲明稱,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日前(28日)再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供資料,進一步支持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條賦予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亦已於昨日(29日)發信通知陳浩天,以及民族黨發言人的代表律師,並且提供社團事務主任交予保安局局長的資料,要求該黨在下月11日或之前, 按《社團條例》第8(3)條作出其認為適當的書面申述,未有再作延長。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