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於三月立法會補選僥幸當選,而他公然焚燒基本法、高唱歧視內地歌曲的行徑,令人質疑他是否符合立法會議員「擁護基本法」的法定要求。有報章調查發現,區諾軒年花156萬公帑,請香港眾志成員當議助。
《大公報》根據立法會秘書處最新公布的議員津貼申領紀錄報導,區諾軒利用公帑合共聘請了十二名議員助理,當中包括包括眾志前主席羅冠聰、他以月薪2.2萬元任區諾軒的全職政策顧問。另外亦包括違法「佔中」搞手、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當中九人是主張「自決」的眾志成員,每月用於這部分助理的薪金開支高達逾12.8萬元。區諾軒又用公帑在南區租用的地區辦事處,其中近二萬元按金直接來自上一手租客、眾志前主席羅冠聰。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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