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法治】前學生動源涉藏槍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彰顯法治】前學生動源涉藏槍 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去年12月12日在立法會大樓外被警員發現藏有疑似槍械,被控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案件昨日開審,警員作供指,他將神色慌張的劉康截停查問時,惟對方態度囂張,不時將身體左右擺動。他在劉康的斜孭袋中,搜出一把八吋長手槍形狀的氣槍、入滿膠彈的彈匣、相關手槍配件、氣槍瞄準器、一樽黃色膠彈、鉸剪、一本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著作、五張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標語貼紙、兩個未開的口罩等,當警員問劉康攜帶疑似槍械的原因時,對方答說: 「我去影相囉,支槍我鍾意帶埋去唔得呀?」
裁判官昨日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今日將出庭自辯。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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