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焚燒《基本法》前科的立法會議員、民陣副召集人區諾軒,上星期六參加民陣遊行,為「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抬轎。多名政界人士批評,區諾軒雖然矢口否認自己為「港獨」分子,但行為違反基本法,理應被DQ。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接受報章訪問時稱,當局正考慮按《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而區諾軒卻利用自己為民陣副召集人的身份,藉此為「港獨」組織「開路」,高調發起遊行活動,「港獨」色彩呼之欲出,不容他再賴皮。
陳勇又指,區諾軒「獨相」已現,意味他已違反了作為立法會議員須遵守的宣誓內容,即當日宣誓也非出自真誠。在法律面對人人平等的大原則下,既然「瀆誓四丑」須接受法律制裁,區諾軒也須承擔責任。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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