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會見傳媒,指出政府打算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有非建制派聲言,鼓吹「港獨」是「言論自由」、成立推動分裂國家行 動的組織是「結社自由」,認為政府通過「政治打壓」製造 「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指出,不同意有人聲稱政府行動「損害言 論自由」,因為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十九條第三 款,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的。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 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 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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