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歷過開會被搗亂的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日前在劉慧卿的網台節目建議,可就違規的次數和嚴重程度分級懲罰違規議員,只要不同黨派議員同意建立機制,立法會便可實施罰則。吳認為,若有議員經常阻礙議會順暢,「(立法會)係應該做啲嘢嘅。」她同意罰則要有阻嚇作用,並要考慮實際操作的條件,例如「停賽」期限、準則等。
原圖:文匯報、大公報
【感同身受】吳文華指可分等級懲罰違規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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