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日前稱,去年10月在東頭懲教所服刑的兩個月期間,曾被要求脫光衣服搜身及蹲地答問話數分鐘,認為懲教署人員濫用職權,其後更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律政司司長,索償1.6萬元。另外,他日前在記者會上又聲稱在壁屋懲教所期間,曾因摺氈席不符標準而被粗口辱罵,並收到警告信,但當日多個摺氈席不符標準者就沒有收到云云。
對此,懲教署在調查後近日回覆黃之鋒指有關「剝光豬」的投訴屬於「虛假」,而有關摺氈席的投訴則屬於「無法證實」。不過,收到回應的黃之鋒非但沒有道歉,反而在Facebook公開懲教署回覆電郵時繼續惡言相向。然而,有傳媒根據黃之鋒日前在記者會上提供的懲教署就「剝光豬」投訴的覆函,顯示懲教署並非只向被投訴職員落口供:「當日進行搜查的職員否認有關申述,相關職員、在囚人士及資料均不支持你(黃之鋒)的說法。」該署同時強調,調查顯示院所管方並沒有訂明要求在囚人士在新收納時脫衣蹲下回答問題的指引,「因此,證據顯示你(黃之鋒)的指稱並無事實根據。」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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