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來表態】要求黃之鋒鄭重向警方道歉
【齊來表態】要求黃之鋒鄭重向警方道歉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去年七一示威時被警員鎖上手銬事件,聲稱因著警方濫權進行非法禁錮,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隊索償4.5萬元,案件昨日審結,黃之鋒更被裁定敗訴。縱然法律上黃之鋒有上訴的權利,但他非但未有好好思量裁判官的判詞,昨晚反過來再度在Facebook充當鍵盤戰士,繼續拒絕為抹黑執法人員認錯,並聲言:「在法庭要求我支付的訟費8062元裡,當中有九成金額,均源自四名警員及律政司代表的日薪,我認為出庭作證仍是他們職務一部分,他們也沒有因此被扣人工,交通費也不是那麼貴,故此不同意審裁官會視此為『被告人合理開支及所損失的薪金或工資』」。

 

過去一段時間,警務處、懲教處等紀律部隊的人員,相繼成為黃之鋒針對的對象,然而,在非法集結罪罪成、違反禁制令罪成,以至是今次在手銬被捕索償敗訴中,均未見黃之鋒在判決結果出爐後向廣大警務人員致歉。

 

到底他是不尊重法治,又或是有仇警的偏執呢?相信心清眼亮的市民應該可以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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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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