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督彭定康就旺暴案判刑發聲明,分別質疑法院判決及《公安條例》的條文定義,是否「含糊不清」而被「濫用」。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昨日作出有力反駁:「《公安條例》從英國引入,任何社會都不會接受以集體暴力發表意見」。
身兼大律師的胡漢清回覆傳媒時指《公安條例》「白紙黑字」定義了「暴動」及「非法集會」等罪行,又指出連被判刑者的律師也未有提出任何不公。他強調,所有人都不能因為判決非自己期望的就作出批評,而任何社會都不會接受以集體暴力發表意見,批評彭定康言論是「輸打贏要」,指彭定康只是一名外國的政治代表,反問他說話是否有考慮自己的身份。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事不關你】彭定康為旺暴案「抱不平」 胡漢清:有沒有考慮過自己的身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