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蕙禎和梁頌恆今日終於因為前年衝擊立法會事件,被判非法集結罪成而判囚四星期。
事實上,2016年11月2日事發當日的早上,游蕙禎和梁頌恆曾獲得毛孟靜、朱凱廸和邵家臻等非建制派議員的「護送」,得以闖入立法會議事廳進行所謂的「自我宣誓」程序。當主席梁君彥指示保安把游蕙禎和梁頌恆帶離現場時,「慢必」陳志全聯同當時仍是議員的「長毛」梁國雄,以至是民主黨的許智峯和鄺俊宇,竟然肆意阻撓保安執行職務。
在此前的一個星期,公民黨楊岳橋、譚文豪等人,已曾組成「人鏈」,「護送」游蕙禎和梁頌恆闖入議事廳,令會議秩序大亂而被迫中斷。
直至11月2日下午,游蕙禎和梁頌恆「食髓知味」,遂以更暴力手法企圖硬闖,非建制派才「知衰」急急割席。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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