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年初二凌晨爆發的旺角暴亂案,法庭早前裁定10名被告暴動罪名成立,其中19歲的首被告莫嘉濤涉及兩項暴動罪、一項刑事毀壞罪和一項襲警罪,被判囚51個月。
「經濟通×晴報」就旺角暴亂案十名被告的判刑,聯合舉辦了網上調查並發現(截至昨晚10時),有50%投票者認為判刑合理,認為過輕的亦有36%,只有13%聲稱判刑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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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圖片
【旺角暴動案】旺暴十人判囚 36%市民嫌懲罰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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