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暴案,當中十一人被控暴動、、襲警及刑事毀壞等罪,除了一名女被告已棄保潛逃外,八名被定罪的被告與一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前日分別被判囚兩年四個月至四年三個月不等,餘下一名被告判入教導所。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在報章撰文時表示,認同法官指出,不會因為被告犯案時年輕而獲輕判,以避免向社會發出「年輕人可以為所欲為」的錯誤訊息。葛佩帆表示,宣揚「違法達義」、「公民抗命」、「法治不等於守法」的政客及學者,應較誤信、聽從他們的青年人負上更大罪責。
葛珮帆在文中認為,表達意見有很多方式,應以多角度分析及思考問題,筆者希望所有年輕人都不要以身試法!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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