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旺角騷亂案, 10名被告包括9名早前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以及一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判刑。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判刑非常合理。但他指出,相信一般市民都期望法官會嚴懲暴亂的始作俑者。
周浩鼎接受報章訪問時稱:「大家明顯都看到,主事者是在積極推動暴力事件發生,可能有好多市民都會認為主腦理應罪加一等。」他補充説,不論參與者或積極推動者,其判刑必須要有足夠的阻嚇性,「而如果除了參與之外,任何人若是積極推動別人訴諸暴力,判刑阻嚇性必須再高點。」
周浩鼎強調,是次判刑必須對社會要有阻嚇性,亦必須講清楚政治的訴求不能合理化暴力,否則會損害社會秩序。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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