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女行政主任手機,涉觸犯法例,目前仍未落網,卻反客為主,就政府「通傳及應變職務」一事去信質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署迅速發聲明逐點回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根據私隱署向政府了解,公職人員於立法會大樓內執行通傳及應變職務,只記錄議員在立法會大樓內公眾地方的行蹤,重申有關資料不屬敏感資料,並與政府執行職能有必須及直接相關。
按公署理解,政府的功能包括管理社會、經濟及民生事務,而立法會所審議的議案,與政府的功能息息相關,所以政府有責任促使立法會能適時審議議案。通傳應變職務正是協助政府司局長確保議案能適時審議。
黃繼兒如何「KO」許智峯提問,詳見http://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180503.html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