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張志剛/ 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 全國政協委員
最近香港社會對歷史課本內容的爭議,其實是意料中事。因為中國歷史作為國民教育的重要一環,在推行的過程中很自然成為政治角力的一部分,這種滋擾是避不了。既然避不了,那就只好勇敢面對、把事情講清楚,反而是一件好事。據理力爭、廣而告之,就當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吧。
講清講楚 當成國民教育
所謂在「香港在中國的南方」的表述,其實完全是語文的問題。但語文除了用來表達之外,也是思考的媒介。已經離世的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前院長劉殿爵教授在提倡正音時,就解釋這不是求古,而是求精。「時間」是一種空間的概念,所以要念「時『姦』」;「間」念作「諫」音時,那就作動詞用。他提倡正音,是從有助精確思考的角度來出發。所以課本內應用的文字,要求嚴謹精確,是合情合理。
至於「南方」的用法是否夠精確,那不妨交由一些現代漢語的專家學者來評定。而事實上,「南方」兩字的用法,既可作形容詞,也可作名詞。兩者用法有否迥異、哪種用語更為精準,專家可以發表意見,甚至有一定程度的中學生也可以討論。找5個相近的詞語,由那些中學生討論,五者挑一,又或者由一些中文科老師自行選答,挑選最合適的字眼,反正這是一個語文應用的問題。「南方」也好,「南部」也好,又還是「南端」也好,這也只是一個地理上的概念。海南島不與中國大陸相連,難道會有人質疑它的主權歸屬?
「南方」兩字的應用,可以引起這麼多人表達興趣,那可是好事,那大家就來上一堂現代漢語語法和思考方法的課。詞語的運用,有可能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對於一些政治原則,國家就早有定論,就算有人持不同意見,都不會改變這個原則。
對於香港主權的問題,中央政府的立場早定。新中國成立之初,就對香港的基本原則表達得很清楚,就是不承認清政府跟英國簽署的3條「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英國對中國這種立場,首先是含糊其詞、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到正式面對香港前途時,就採取堅持3條「不平等條約」有效。但幾經談判,英國到最後全盤接受北京的立場。在《中英聯合聲明》中,已經清楚表達了英國這個最後決定,3條「不平等條約」無效!由只是中國堅持的立場,變成中英兩國並無爭議的共識。
如果3條「不平等條約」無效,那1997年7月1日前,香港的主權當然不歸屬於英國,這是順理成章的邏輯。「主權」是一個政治上的概念,一般人都不會接觸,又或者很難理解。那不妨用大家都較易理解的事例來說明。以土地或樓房為例,其業權,也就是擁有權,就可以類比一個國家對地方的主權。在香港,尤其是新界一些未充分開發的地區,有許多官地都給一些人私自佔用。這些官地的業權是在特區政府手上,但特區政府因為種種原因,就算明知有人佔用官地,都未必立刻採取行動,又或者馬上清拆,有時甚至會跟佔用者商議解決的辦法。
主權歸屬 不容含糊
中國當時的立場,是不承認3條「不平等條約」,所以香港的主權仍然歸屬於中國;香港的現狀,只是因為英國人使用武力強行霸佔,中國會在適當的時候解決。按照這套邏輯,那北京政府在1997年7月1日重新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並且收回對香港的管治權,香港在這一刻回歸祖國,這套表述有什麼問題呢?
這個問題引伸到台灣,也需要按部就班地釐清。台灣現時的主權如何歸屬?北京立場當然是歸屬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那台灣的主權自然歸北京政府。而全世界絕大部分國家,也是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自然承認台灣的主權歸屬於北京。李登輝和陳水扁等挖空心思,要搞「兩國論」,又或者「一邊一國」,又或者「中華民國在台灣」,就是要模糊主權歸屬的問題。
對於主權歸屬的問題,一般人不會深入思考;而在生活上,也往往以隨意的方式來討論和表達。這完全是可以理解的,這是生活嘛!
但如果在正式公文,那就含糊不得。尤其是在正式教科書課文,那就應該求真求是。「南方」、「南部」還是「南端」,還可以大家討論、各抒己見;但主權歸屬,是基礎的大原則,就一定要說清楚。否則習非成是,後患徒生。
有人去挑這些問題,是想把好事變成壞事。責之所在,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利用機會講清楚、說明白,那就是把壞事變回好事。而更多人清楚明白,就算回到日常的表達中,也可以變得更為精準確切。
原文刊載於《明報》2018年4月26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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