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會決定不向被法院DQ議席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追回薪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近日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信,要求公開法律意見。
立法會行管會早前開會後指,根據法律意見,考慮到4人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和繼續採取法律行動可能招致的法律費用,初步涉及大概八位數,行管會要審慎運用公帑,如使用更多公帑追回款項,未必符合審慎理財運用公帑的原則。因此行管會最終決定只要求4人只須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資本項目等費用;須歸還的款項分別大幅「減」至19萬元至31萬元不等。
何君堯指,很多市民不理解行管會主動放棄追討的決定。作為民選議員,他要求梁君彥公開行管會取得的法律意見,以釋市民疑慮。他認為高等法院早前在裁定4人喪失議員資格時,已表明4人在2016年10月12日當日,已不具備議員資格。他認為4人所獲薪津實屬無效開支,必須向4人討回。
原圖:大公報
【大家點睇?】何君堯致函行管會、促追數D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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