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建議就5種消費合約設立強制冷靜期,即商戶須提供不少於7天的冷靜期,讓消費者在期內無條件取消合約,商戶並需要在14天內完成退款安排。消委會主席黃玉山指消委會有關建議絕對是「有的放矢」,並會針對投訴最多、金額大、涉及時期長的個別特定行業。
消委會建議的特定行業為合約期不少於6個月或涉及預繳的健身及美容服務,包括健身中心提供的健身、運動、瑜伽與體重管理的顧問等,但不包括由體育會、住宅會所及註冊學校等地提供的健身服務。
美容則包括保養、修復、矯正等一般美容服務或醫學美容療程,但不包括整形手法。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解釋指出,整容與美容不同,因前者涉及很多環節、商討及預約,相信消費者是經過深思熟慮下購買服務。
消委會的建議將提交立法會討論,屆時會一併討論法例追溯期、刑罰及詳細措施等。大部分跨黨派立法會議員昨日均表示歡迎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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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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