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成】旺暴案男子掟磚罪成判2年10個月
【暴動罪成】旺暴案男子掟磚罪成判2年10個月

2016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一名男侍應涉向警員掟磚和搖動路牌,被捕控以1項暴動罪。涉案25歲鄧浩賢早前認罪,周二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


案情指,於2016年2月8日晚上至翌日早上,大批人士在旺角聚集,並攻擊執勤警員。警方第二日凌晨四時左右設立防線,但聚集在山東街的人群向警員掟磚,29名警員在該時段受傷。


25歲被告於同年11月被捕,他在警誡下稱:「我貪得意先搖幾吓路牌,扔咗次磚,我無惡意㗎」。辯方早前求情透露,被告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指被告在案發時的行為,或和該症有關。法官衡量案情後,最終仍判被告入獄。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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