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政府將就《國歌法》立法,一眾非建制派走出來「盲反」。正如行會成員、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所說,這些盲反派表面上一本正經,指擔心《國歌法》影響「言論自由」云云﹗實際上是展露厭惡自己國歌的本性。
湯家驊今日在報章撰文時便指出:「《國歌法》要求的,是尊重及防止貶損或侮辱國歌,這與言論自由有啥關係?」可謂說出了很多香港人的心聲﹗
湯家驊在文中引《國際人權公約》有關言論自由的第十九條,指「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指全世界也公認損害他人尊嚴有違道德,不屬言論自由範圍之內。香港為何可以例外?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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