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國歌法》展開本地立法工作,計劃在立法會7月休會前完成首讀。近年來,香港多次有「港獨」分子在港隊比賽期間噓國歌,足總亦因球迷的劣行,多次被國際足聯處罰。
對此,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在國歌法完成本地立法後,如再有噓國歌的情況出現,足總會在發出噓聲的範圍拍攝或者記錄,再將搜集得到的相關資料、影片、相片等交給執法部門處理。
在政府提出的《國歌條例草案》建議條文中,列明若有人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Takungpao
【嚴厲執法,踢走港獨滋事分子】貝鈞奇:國歌法立法後、若再有噓國歌事件、會錄影拍攝、交警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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