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首屆普通話豁免試有近七成學生不合格,部分不滿校方要求普通話需達標的學生,約二十名學生齊齊「佔領」浸大語文中心8小時,企圖迫校方改規定,片段於「港語學」facebook上載,片段中浸大學生會會長劉子頎爆粗,一名相信是教師的女士以英語表示感到受威脅。
事件源於學生會兩年前發起公投,九成投票學生支持取消修讀普通話課程為畢業要求,有見及此,學方增設校內普通話豁免試,讓水平達標者可豁免上課。浸大校長錢大康昨日回應事件時強調校方會嚴肅跟進任何學生的粗劣行為,並根據浸大學生「操行標準」,針對違反操行的學生,作出書面警告、停學以至開除學籍等懲罰,你又認為他們應接受甚麼懲罰呢?
原圖:HongKongBaptistUniversity facebook
【應否懲罰】浸大學生普通話不合格「發難」 校長錢大康:嚴肅跟進學生的粗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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