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前立法會議員,包括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自決派」劉小麗及姚松炎,因宣誓問題今年7月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聽取法律意見後,昨日決定向4人追討議員薪津、營運開支等款項,各人須交還270多萬元至310多萬元。行管會稍後將去信4人,要求他們在4周內回覆。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顯示,4人去年10月至今年7月的酬金分別為86萬,預支營運資金方面,梁國雄37萬,羅冠聰46萬,劉小麗40萬,姚松炎46萬;開支償還款額方面,梁國雄152萬,羅冠聰142萬,劉小麗187萬,姚松炎180萬;4人「欠債」總數分別為劉小麗 313萬 ,姚松炎312萬,梁國雄 275萬,羅冠聰則為27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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