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今日以「否定一國兩制 動搖兩制基礎」發表社論,文章提到,按照《基本法》廿三條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當年不急,原因是沒有甚麼人挑戰一國,隨着港獨冒起,甚至訴諸行動,立法便愈來愈有實際需要。
社論指出,李飛昨日的演講清晰地闡述香港在憲法和《基本法》下的法理地位,強調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只是國家授予和下放的權力。時下部分港人,尤其是年輕一代,只偏向兩制,對一國的意識薄弱,若想以港獨挑戰中央對港的主權和治權,其實是動搖兩制的基礎,反而不利香港高度自治。港人理應考慮本已享有的自治,以及在一個強大中國保護傘下得到的各種好處,堅守一國的大原則方能避免走上李飛口中「損人害己」的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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