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立法會下月初處理議事規則修訂
【撥亂反正】立法會下月初處理議事規則修訂

建制派及非建制派早前均就修改議事規則提出一系列建議,根據立法會議員昨日傍晚收到的文件顯示,指出議事規則委員會已於11月6日開會討論有關擬議決議案,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將於11月17日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屆時內會可以討論,內會處理有關擬議決議案後,若議員11月21日前,根據《議事規則》第29(1)條作出預告,經主席批准,議案最快可列入12月6日立法會會議議程。

 

建制派議員提出的修訂包括,流會後主席可再再召開大會;若主席認為議員中止待續濫用程序,可不辯論即時表決;離題發言議員當日不得再開會;重複修正案須合並成一個具有代表性等等。至於非建制議員提出的修訂則包括,只有地區直選議員可做主席;確保大會會議公開進行;外國政要可出席立法會會議;特首必須於第一次立法會會議中發表施政報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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