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要趁早】趁《國歌法》「真空期」搞事? 顧敏康:立法程序應迅速展開,以防個別人士利用條例無追溯力惡意違反《國歌法》
【立法要趁早】趁《國歌法》「真空期」搞事?   顧敏康:立法程序應迅速展開,以防個別人士利用條例無追溯力惡意違反《國歌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4日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向來已有國旗及國徽條例,再加入《國歌法》實屬正常,亦獲得大量法律界重量級人士支持。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顧敏康於報章撰文,他認為有關《國歌法》的立法程序應該迅速展開,以防止出現有個別人士利用條例無追溯力惡意違反《國歌法》。 對於有鬧事份子「鑽空子」趁《國歌法》未在本地立法這段「真空期」,肆意玷污國歌莊嚴。顧敏康在文中提及,刻意或故意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士應該負上刑事責任,刑罰方面應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的規定。他傾向於不為《國歌法》規定追溯力,認為嚴格執法才是關鍵,所以期望「香港本地國歌條例立法程序應該迅速展開,以防止出現有個別人士利用條例無追溯力惡意違反《國歌法》。」他又擔心執法的力度不足「制定法律只是開始,關鍵是執法。有法不依,執法力度不足,才是香港法治真正令人擔憂的地方。」 原圖:info.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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