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今早會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約二十人訪京團,會後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會後引述李飛提出《國歌法》在本港實施五個核心要素,包括:曲譜須要按標準、不可用作商業用途、奏唱時應肅立、中小學引入國歌教育,以及須規範處理侮辱國歌。
馬恩國表示:「意思不是說要中小學生背熟歌詞,而是要明白歌詞背後的意思、背景,為何有這個歌詞,是一種我們中華民族抗日的精神,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在歌詞中是要大家要去知道。」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料會在星期六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特區政府會啟動本地立法程序。
原圖: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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