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12名來自英美等國家的法律界人士聯署,聲稱香港律政司覆核「雙學三人組」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的刑期,是違反「雙重定罪」(又稱「一罪兩審」)原則,但遭香港權威法律學者反駁說法錯誤。
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院長Christopher Gane出場一個中大活動時指出,「雙重定罪」說法存在基本錯誤,因律政司只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並非要求法庭重新考慮定罪。
至於律政司就「雙學案」進行刑期覆核,在香港並不常見,但在其他司法制度下卻常見,而且合法。他又指該聯署聲稱起訴「雙學三人組」的《公安條例》違反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過,公約也提到集會權利也要法律及維持公共秩序等限制。
原圖:中大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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