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包括毛孟靜、陳志全、朱凱迪及梁耀忠,計劃在本月十八日立法會大會上,動議譴責另一名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有關提案將於明天內會討論。
毛孟靜表示,何君堯早前在一個集會發表「殺無赦」言論,是意圖鼓吹殺人及煽動暴力之嫌,違反立法會議員應有操守和職責。
事實上,立法會藉「譴責」議員去褫奪議員議席的權力,來自《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七)款。第七十九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第七款則列明:「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
動議譴責行為不檢的議員,確是其他議員的權力、權利,不過,眾所周知,同屬非建制派的熱血公民鄭松泰,早前因為「侮辱國旗和區旗」而被法院判處罪成,雖然只是罰款了事,但仍留有刑事案底。不要忘記,何君堯言論有否違法仍未可知,但鄭松泰違反刑事罪行,就已成事實。
如此說來,不知非建制派可會同意,若要譴責何君堯,必先譴責鄭松泰呢?立法會內部負責調查鄭松泰的委員會即將完成調查,希望到時非建制派議員可以多多配合,一齊譴責國旗區旗的鄭松泰!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即時新聞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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