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點】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 裁判官:破壞尊嚴 發表於 2017-09-29 08:35 分享 讚好 0 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兩罪的的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鄭松泰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五千元。裁判官鄭念慈裁定,鄭松泰的行為屬玷污國旗及區旗之舉,涉案地點在立法會,且行動亦明顯破壞國旗及區旗尊嚴,而鄭松泰倒插多枝國旗及區旗,並非一、兩枝,且不是只干犯一次,而是犯完再犯。 不過,鄭官考慮到鄭松泰是立法會議員及半職的大學講師,熱心社會事務,無案底,已婚和有一名女兒,加上當日並非有計劃行事,最終判以每項控罪判罰款二千五百元,合共罰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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