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暴力衝擊】李國章:馮敬恩認了罪,官判了他,尊重法治精神 發表於 2017-09-22 06:06 分享 讚好 0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去年1月包圍港大校委會校委案,昨日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我是無意見的,這件事發生了,他犯了法,他認了罪,法官判了他,這樣我是接受的」。李國章更表示「尊重法治精神,這事現在已經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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